2002年,1999年教育部提出的3+X科目设置改革在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全国31个省(市、区)铺开。
2003年,教育部启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,北大、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%的自主招生权。
2004年除已实行自主命题的北京、上海外,经教育部批准,广东等11个省(市)实行高考自主命题。
2006年,教育部决定在毛入学率超过50%的北京、天津和上海三地进行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。
2007年首批试行新课程的4省(区)实行高考综合改革,进一步强调考试内容与时代、社会、考生实际“三贴近”,增设选考模块。
2008年,教育部提出“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、综合、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”。
2010年,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提出“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,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,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。